航班延误险5年理赔900多次,赔偿金额300万,是薅羊毛还是诈骗?

这两天有个新闻很有意思,是关于坐飞机买航班延误险理赔的。

事情是这样的,

4月27号,南京市鼓楼派出所接到某保险公司负责人的报警,说有人利用不同的身份证号和护照号,频繁进行航班延误险理赔,疑似保险诈骗。

经警方调查,发现以该李某为首的20人在2015年到2019年间,在多家保险公司都进行过航空延误险理赔,累计多达900多次,理赔金额高达300万,而这些钱最终都进了李某的账户。

于是4月29号,警方远赴山东对李某实施了抓捕,罪名是涉嫌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。

李某所使用的身份证

01

争议点在哪呢?

一般我们坐飞机也会习惯性买个航班延误险,毕竟谁也不知道飞机会不会耽搁,能赔一点是一点。

不过航班延误这种事情说不准的,没延误,那就是保险公司净赚,要真延误了,那保险公司就必须得理赔,因为合同就是这么规定的。

这个没有问题。

神奇的是,李某的航班延误率实在太高了,5年900多次延误,平均每年能买到近两百次延误航班。而每次买机票她都在不同的公司买了延误险,一张身份证最多买了30-40份保险。

一份延误险的价格在40元左右,根据延误时间不同,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也不同,一般在400到2000不等,多的7000-8000。

如果航班发生延误,李某就能获得理赔,否则就退票处理,赔手续费。赌的就是概率。

以其中某航班为例,李某赌赢了,30份保险的保费为1200左右,但是实际理赔时,李某最终获得42800元的赔偿。

由于李某同时利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和护照也进行了同样的操作,除去保费,这一单最终的收益在10-11万元左右。

当我看到这的时候,整个人都惊呆了,还能有这种操作。

02

警方认为李某的理赔中存在欺骗手段,且涉案金额巨大,因而涉嫌欺诈。

理由如下:

1、李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保险,而当事人并不知情,这是虚构保险对象骗保的行为。

问题是,机票的确是用真实的身份信息购买的,而买保险的依据是机票是真实存在的。换言之,用谁的身份证买票,谁坐飞机,和保险公司并没有什么关系。

和重疾险、寿险等险种不同,航空公司在售卖航班延误险时并不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筛查,只要机票是真的,保险合同就成立。

票是真的,身份信息是真的,保费是真缴了,合同也签了。就算买保险的不是本人,那最多也是在理赔的时候产生纠纷,应该是属于经济纠纷,为什么会上升到刑事案件呢?

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你妈拿着你的身份证给你买了份意外险,结果你真的不幸摔断了腿。按照合同,保险公司赔钱了,还赔的挺多。但是你妈没有把钱给你,她揣自己口袋了。

然后你妈又去另外的保险公司给你了意外险,一次买了20份。很不幸你又摔断腿了,然后你妈妈又得了赔偿,又把钱揣兜里了。

于是保险公司报警,说你妈妈涉嫌保险欺诈。

可是你妈妈真的骗保吗?

2、李某用保险漏洞获利,以理财之名借用他人身份证买保险理赔,是虚构事实且非法占有所得。

我们看看这个女子到底是怎么利用漏洞的。

新闻里说李某有渠道能提前知道航班取消或者延误的消息。

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一般都是因为突发性事件导致,主要有这几类原因:极端天气、交通管制、机械故障、飞机调配或者航班插队等。

比如突然打雷闪电下冰雹,比如飞机上突然有人要生孩子了,比如有傻逼往机翼里投币许愿,比如某某航空公司突然要插队,那你坐的这个航班就只能往后排等。

航班延误信息的确是可以通过某些渠道了解到,这类信息一般属于内鬼泄露,售价在几千不等。

以航班延误或取消为由进行骗保早已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。

通过内鬼的信息,购买可能会延误/取消的航班,之后再利用各大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互通这点,重复投保,以此进行多次理赔。

据了解,市场上的航班延误/取消险有六十多种,如果买全,一单最高能获得88000的理赔。

职业骗保人一般会选择国外的航班,因为不确定性更大,而他们一般也会本人到机场进行改签等操作。

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会在1-3个月内到账。

不过也并非每次理赔都能成功,理赔不全或者保险公司拒赔也是常有的事。

从内鬼泄露消息到借他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进行多方理赔,这是一门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生意,且并非稳赚不赔。

不同航空公司,航班的延误率也存在差异,这些数据网上都能查到。只要选择延误率较高的航班,且落地城市天气较为极端的情况,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几率也会增加。

只不过新闻里并提到航班信息延误是如何泄露的。于是广大网友都觉得李某是真正的天气之子,5年内成功预测了900多次天气。

这种行为就像是赌博时出千,不见得每次都赢,但几率一定会高。

各大保险公司的赔款协议的确存在漏洞,显然这种漏洞也并非第一次被人钻了空子。

再者,虚构事实与非法占有。

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大额财物的行为;而保险诈骗罪是指违反规定,虚构保险标的、保险事故或者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,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。

李某的理赔的目的的确是为了赚钱,但是她的行为是否涉嫌虚构和隐瞒真相呢?

不管航班是出于何种原因延误取消,这都不是她能做到的事。至于虚构保险标的,反对者认为她只是买了机票却没有登机,所以算保险标的不存在。

可是保险公司的合同里并未对投保人作出此项约束,说你买了票就必须要登机。又或者说是你的机票只能自己买,别人买的不算。

没有这种说法。

买保险就是一个商业行为,投保就是为了发生意外时获得理赔。说买保险是为了赚钱,这也没问题。

配置保险本身是一种理财手段,是规避风险的一种合理方法,只不过李某没有和亲戚朋友说清楚,理财究竟是买保险还是炒股还是买基金。

不管是买票还是理赔,这两个行为本身并没有违反合同,也不涉嫌欺诈。

03

不过她的确虚构事实了。

比如,为了不让保险公司发现同一人重复买保险,她谎称证件丢失,换了很多本护照。

明明证件都在却说丢了,借此重新办理证件,她对政府办证机构撒谎,占用浪费资源,这的确是一种不当行为。

她需要接受相关机构的教育和处罚,但这和保险公司并没有什么关系。

而私用他人身份证及护照同样是违法行为。

另,她对亲友隐瞒了借身份证和护照的真实目的。

说是拿去理财,实际上却是拿去买保险理赔,这是道德上的问题。尽管事先告知将会用于经济目的,但也应该及时作出解释与告知。而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认领赔偿金,属于“冒领”。

第三个问题是,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。

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签订的合同,可能违反了《合同法》,合同是否生效、是否需要理赔的确需要商榷。

在不告知他人情况下,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,这当然不是一项合法的行为,也不是一项值得推崇的行为。

可是钻保险合同的漏洞,是否就是欺诈呢?

目前航空公司就此并未发表意见,保险公司之所以会这么做,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权益。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则存在漏洞,应该第一时间完善规则,修补漏洞,而不是解决钻漏洞的人。

这种投机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合理,也违反了相应的法规,但性质是否真的上升到刑事案件了呢?

有人把这种行为归结为薅羊毛系列,也有人认为涉案金额巨大,就是诈骗无疑。

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是保险公司玩不起,赚钱的时候不吭声,赔钱的时候哭戚戚,找不到理由就报警。

显然李某对于保险公司的合同钻研的十分透彻,这种行为上的合规,而目的上的不合法,到底是不是保险欺诈呢?是否构成诈骗罪呢?

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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